-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5-0017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2-18 发布日期: 2025-12-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关于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 发文字号:
关于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13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为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张记华等9名同志为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作为推荐对象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51703722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
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pdf
济南市评选推荐山东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