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6-6168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 发文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9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宣布了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及任务安排。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组长刘玉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专项巡察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学峰作为职能部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授权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巡察配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的有力举措,是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主动靠前做好结合融合文章的具体实践。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市委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支持配合专项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任务。
会议强调,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不落实、套取截留资金、围标串标、权钱交易、质量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专项巡察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强保障。
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锤炼党性、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坚决贯彻专项巡察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巡察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将严明工作纪律,全力支持、主动配合专项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问题,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将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将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现场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专项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853168951,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寄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1116房间,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收,邮编250099;网上邮箱:登录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右侧浮窗“市委巡察组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专项巡察组还设置了5个信箱,龙奥大厦D区14楼到15楼转弯处、龙奥大厦G区8楼21号电梯左侧步梯口、龙奥大厦C区6楼38号电梯左侧步梯口、龙奥大厦F区6楼中厅步梯间、龙奥大厦A区14楼1421办公室对面开水间。根据有关规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不落实、套取截留资金、围标串标、权钱交易、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对其他与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涉法涉诉类、征地拆迁类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