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0-00423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12-12 发布日期: 2020-12-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我市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
- 发文字号:
我市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济政字〔2020〕80号)。
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一是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大千亿”产业、重大招商引资、财政支持的“大院大所”“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有盈利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二是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流动化使用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委托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三是改革采取“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2021年,市级先行选择现有产业引导类专项资金中直接支持经济发展且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部分项目资金开展试点,2022年起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探索开展财政涉企资金整合,逐步提高试点比例。通过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变“拨改投”,变“零钱”为“整钱”,变“死钱”为“活钱”,变“奖补”为“股权”,在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同时,将财政资金真正运营起来,实现财政资金滚动循环、高效运转。
相比省试点意见,我市在改革资金范围以及受托管理机构选择等方面都有所突破:一是做好股权投资资金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衔接;二是将股权投资和国有资本运营结合起来;三是建立市与区县股权投资统筹联动机制;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改革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