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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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我局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济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长:王勤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国春    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新明    一级调研员

  员: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管理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导全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信息公开;负责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组织人事处:负责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调整更新;负责公开招考信息,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等。

综合处:负责公开综合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法规(税政)处:负责公开法规税政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的公开。

预算处:负责公开预算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政府预算、政府决算、财政汇总的市级“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国库处:负责公开国库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财政收支情况的公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公开政府采购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需求公告、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废标公告、合同公告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

经济建设处:负责公开经济建设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行政政法处:负责公开行政政法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科技教育处:负责公开科技教育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社会保障处:负责公开社会保障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公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农业农村(基层财政管理)处:负责公开农业农村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工商贸易处:负责公开工商贸易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文化(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处:负责公开文化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资产管理处:负责公开资产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金融处:负责公开金融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处:负责公开国有金融资本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政府债务管理处:负责公开政府债务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公开政府债务信息。

预算绩效管理处:负责公开预算绩效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等信息公开。

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处:负责公开政府引导基金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

会计处:负责公开会计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会计信息的公开,主要包括会计管理政策、通知、公告、会计职称考试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的公开。

财政监督处:负责公开财政监督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的公开。

原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公开非税收入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及政策解读;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信息中心:负责市财政局网站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要求,根据职能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4日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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