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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财政局会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为帮助我市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本次《通知》的发布,是在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背景下,我省、我市推进会计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要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固化倾向,建立更能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真实能力、业绩贡献和职业道德的评价体系。高级会计师作为会计行业的领军人才,其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公正性直接关系到行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方向。因此,本次评审工作延续并优化了“考试+评审”相结合的模式,旨在选拔出一批真正具备深厚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为我市乃至全省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决策依据

本《通知》的制定严格遵循了上级单位的政策精神和统一规定,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权威性。其核心依据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省级宏观指导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4〕52号),该文件为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工作定了总基调。

省级具体执行公告:《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5〕5号),该公告明确了全省统一的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

省级评价标准文件:《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24〕77号),这是本次评审的“标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具体量化要求。

济南市作为下级执行单位,在上述省级文件的框架内,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通知》,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不偏航。

三、出台目的

出台本《通知》的核心目的在于“规范、引导、选拔、激励”。

规范申报行为:通过明确统一的申报平台、流程路径、材料标准和时间节点,为全市所有申报人员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杜绝信息不对称和操作随意性。

引导专业成长:通过强调业绩成果和理论研究的多元化评价标准,引导广大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做好核算,更要积极参与经营决策、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并将实践经验提炼升华为理论成果,促进个人能力与单位效益的同步提升。

选拔领军人才: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评价程序,旨在精准识别和选拔出那些在会计领域具备战略思维、能够解决复杂问题、引领行业发展的标杆性人才,充实我市的高级会计人才库。

激励担当作为:通过职称评审这一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重要举措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其核心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而非简单罗列规定:

(一)构建全流程数字化管理闭环。本次评审彻底告别了传统的纸质化申报模式,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从个人信息采集、数据自动抓取、材料在线提交、逐级审核、网上缴费到最终结果查询的全流程数字化。这不仅极大提升了申报和审核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确保了个人基础信息(如学历、继续教育学分)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减少了信息造假的可能性。

(二)强化“谁审核、谁负责”的链条式责任体系。通知明确了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四级审核责任。这不仅仅是程序上的“走过场”,而是建立了一个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监督链条。特别是要求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推行“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将推荐过程置于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了“人情推荐”、“材料包装”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推荐过程的公信力。

(三)推行业绩与理论并重的多元化成果评价导向,评审不再仅仅看重论文和著作的数量,而是更加注重成果的“含金量”和实际贡献。例如,将“主持或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上市”、“执笔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并取得成效”等实践性极强的工作业绩,与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主持省市级课题等理论研究成果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对如何证明这些业绩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单位出具说明),这体现了评价标准从“形式”向“内容”和“实效”的深刻转变,鼓励会计人员真正成为价值创造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四)建立兼具刚性与人性的纠错反馈机制:评审工作既严肃又体现服务意识。《通知》明确,对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会直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给予申报人一次宝贵的补正机会。这种做法避免了因微小瑕疵而直接淘汰申报人的“一刀切”,体现了人性化服务。但同时,“仅提供一次修改机会”和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票否决”,又彰显了评审的严肃性和纪律性,要求申报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自己提交的每一份材料负责。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本《通知》作为市级层面的执行文件,其政策措施既与省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又体现了济南市的落地特色。

共性(与上级一致之处):

(一)核心标准统一。完全遵循了山东省统一的《标准条件》,包括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理论研究等硬性指标,确保了全市高级会计师的评价水准与全省同步。

(二)评审工具统一。统一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和评审,保障了数据和流程的全省一体化。

(三)关键程序统一。如“考评结合”的评价模式、评审费用标准、告知承诺制等基本原则,均严格按照省级文件执行。

特性(本市的细化与亮点):

(一)操作指引极其详尽。《通知》的附件1《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堪称“保姆级”操作手册。从“身份证正反面拼图上传”到“论文需合并成一个PDF并包含知网检索页”,再到“工作经历最多保留6条”,这些极其具体的细节要求,是省级宏观文件所不具备的。它将省级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本地申报人看得懂、易操作的具体步骤,极大地降低了申报门槛,提高了材料的规范性和一次性通过率。

(二)明确了市级申报的“最后一公里”路径。《通知》清晰地指明了市直各单位、区县主管部门应与“济南市财政局”建立申报路径,并提供了具体的联系电话和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0632室)。这解决了省级通知无法覆盖的“材料到底报给谁”的问题,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体现了市级部门的主动服务和清晰的责任划分。

(三)反复强调了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通知》正文和附件中,多次、多角度地提醒申报人关注申报进度、及时修改、保证材料清晰、附件命名规范等。这种反复强调体现了管理部门在过往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意在主动预防常见错误,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的特点和为民服务的务实作风。

六、联系机构和联系电话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0531-5170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