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6-6169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日期: 2026-03-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报告
- 发文字号:
济南市财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报告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济南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建设思想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制定济南市财政局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清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法治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组织全局152名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12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辅导,通过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处室集中学、个人自主学相结合等方式,科学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财政实际工作深度融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高质量法治工作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治引领,抓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认真对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组会多次研究部署财政法治相关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管理各个环节,统筹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稳固财政平稳运行“压舱石”。围绕预期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量质齐升”。加强财源建设与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协同联动,积极涵养和挖掘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93.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2.8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34%,收入质量连续三年排在全省首位。
2.激活重点项目推进“强引擎”。加强资金保障,优化服务效能,构建全方位财政支持体系,服务“项目提升年”成效显著。全力抓住增加赤字率、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提振消费、支持“两重”“两新”等重大政策机遇,扎实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528.30亿元,有力支持轨道交通二期、山东大学龙山校区(创新港)等重点项目建设。
3.锻造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器”。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链协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产业发展与财源建设互促共进,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落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政策措施,加速兑现“免申即享”资金。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探索科技资金多元化投入渠道,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4.释放惠企利企政策“催化剂”。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精准支持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关键环节上细化流程、优化服务,确保政策红利快达市场主体。出台《2025年济南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促消费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政府采购“整、建、促”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建设“泉e采”阳光采购平台,全年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稳定在90%以上,采购公告至合同签订平均时长缩短至10天左右。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通过“泉惠企”平台兑现财政奖补资金59.2亿元,惠及企业2.3万家(次)。
5.织密民生福祉保障“安全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民生政策清单式管理、预算编制和执行优先足额保障的“一清单、两优先”机制,确保民生政策更可持续、群众获得感更加增强,2025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1%。统筹15.7亿元资金,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9类救助支出,惠及困难群众25.9万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10亿元,落实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拨付学前免保教费1.2亿元,确保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落地见效。累计发放补贴10.3亿元,新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0.69万个,上岗人数达到8.75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夯实居家社区养老基础,全年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750张,完成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81户。
6.培育财政管理改革“新动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取消支出基数,加快建立以零为起点,以财力为基础,以绩效为依据的预算分配机制,实现有限财政资源与有效政策目标相匹配。以零基预算改革为主线,制定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系统推出48条具体改革措施,全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任务落地。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通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方式取消53项到期、低效、无效政策,压减资金32亿元;对物业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等共性支出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实现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全年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82项,对3430个政策和项目开展“双监控”;选取44个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累计调整优化预算资金4.71亿元。
(二)固本强基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增强
1.坚持全流程应答,复议诉讼案件保持“双百”目标。一是行政复议“维持率、出庭率”保持100%。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含上年结转1件),通过“法规牵头+法律顾问+业务处室”三同步机制,已收案结决定4件(均维持);未审结7件,在法定期限内有序办理,实现案结事了。二是行政应诉“出庭率、胜诉率”保持100%。2025年,我局新收行政诉讼案件5件,已审结2件全部胜诉;负责人应诉出庭率100%。答辩材料继续保持实现“三个一次性”(一次性成型、一次性举证、一次性通过人民法院审查)。
2.坚持源头治理,财政执法监督更加规范透明。一是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济南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联合检查清单,牵头完成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打标对象2607个(含区县),抽取检查对象362个,跨市移交检查对象38个,年度检查工作高效有序,检查结果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二是规范涉企检查工作。为主要执法处室行政执法人员开通“山东通·鲁执法”模块,推进“鲁执法”平台的涉企检查扫码入企、结果实时回传等功能模块应用。制定《济南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济南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工作指引》等涉企执法检查配套制度措施,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涉企检查工作。三是助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方面,立足财政监管职责,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助力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加强内部自查,排查常见问题,通过常态化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以案卷评查的方式,对涉企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制度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全面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强化了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内定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细化审查流程,确定审查对象和审查内容。开展全局存量文件公平竞争自查工作2次,排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提出废止或修订意见1条,确保我局存量文件符合《公平竞争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能。二是全面强化合法性审查。一方面,根据《济南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核(初审)工作指南》,严格审核各类文件的合法性,今年以来,高质量完成市政府重大财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全年累计审核(含会签、出具法律意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落实“后评估”文件审核13件,助推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建立合法性审核“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审核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58件,投诉举报类答复审核10件,实行“即收即审、当日反馈”,平均审核时限压缩50%,保障答复信息合法高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复议诉讼案件类型趋于多样化、复杂化,信息化辅助手段亟待升级。二是普法形式比较单一,同财政业务结合不够紧密。
四、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市财政局将紧扣“法治财政”建设主线,突出“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应对、公平竞争审查、涉企执法规范”四大重点,强化制度供给,强化风险防控,强化队伍赋能,为全市财政管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入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新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济财法〔2025〕2号),把握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底线和红线,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深化“双随机+重点监管+信用监管”融合执法,优化执法流程、减少扰企频次,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及时跟进修法步伐。密切关注预算、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方面立法修法动向,结合实际提出修法建议和主张,切实提高修法针对性和法律适用性。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聚焦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3.推动学法普法走深走实。一是筑牢财政法治思想根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持续深化学法工作,切实厚植财政法治思想根基,聚焦财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常态化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压实压细普法责任、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