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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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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济南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全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市财政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坚持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法,统筹推进全局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员守法。 (二)压实责任,推进法治财政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切实增强法治财政工作的政治性。坚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带头学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建立《济南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法治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带领局领导班子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济南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坚持依法理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强化科学思维,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财政部门靠前站位,多措并举抓开源、促节流,稳定财政运行。财政收入增长平稳。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3亿元、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84.2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2.4%,收入质量列全省第1位。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支撑。持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建设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0个等20件民生实事,为全市20多万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符合条件的45233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4523.3万元等,民生支出完成1122.2亿元、占比80.3%。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7.12亿元、增长2.3%,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克服收支矛盾的同时保持了一定的支出强度。 2.强化争先思维,着力开展向上争取工作。抓住用好全省财政形势分析会议等重要机遇,进一步完善《向上争取工作七项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资金规模再创新高。2024年,累计争取省级以上财政支持达到833.44亿元(包含资金和债券),为强省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其中,争取上级税收返还和各类转移支付327.06亿元,同口径增长18.8%,再创历史新高;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72.38亿元,规模居全省(不含青岛市)第1位,用于支持济滨高铁、太平水库等208个重点项目建设,撬动扩大有效投资;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4.21亿元,用于落实“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政策奖补,直接带动消费超180亿元。紧紧抓住上级采取试点示范、竞争择优方式分配资金契机,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19个试点示范项目,获得中央、省级8亿多元资金支持,为我市创造更多的先行先试机遇。 3.强化战略思维,有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按照“母基金+子基金”的管理架构,打造“6+N”济南基金集群,支持基金做大做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多元投入“风口”产业。截至2024年12月底,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累计出资设立基金94只、认缴规模达966.69亿元、实缴规模317.66亿元,累计投资项目617个、投资金额282.41亿元。创新“供应链增信”专项担保贷款,引入政府信用保证基金,为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利息和担保费进行财政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强化底线思维,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把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拿出实打实措施,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可持续性的意见》(济政办字〔2024〕10号),全省首创民生支出政策清单管理制度,实行民生支出“回看”和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强化民生支出执行监督。在全省率先设立“四保”专户,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财政安排的“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及债券还本付息资金,通过资金单独调拨、闭环管理,保障基层财政稳定运行,该做法得到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肯定,并指示省财政厅加强研究视情在全省推开。2024年,在区县归集收入基础上,市级依托“四保”专户超调库款69.56亿元,全力支持区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5.强化创新思维,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研究谋划零基预算改革路径,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成功将零基预算改革上升为市级战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年底工作十分繁忙的前提下,利用一天时间,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共同研究制定《关于系统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4〕16号),举全市之力,顶格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截至目前,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市本级已经实施零基预算。二是开展拨改投改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4〕15号),在涉企奖补政策、科技创新项目、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通过调整优化现有资金结构建立股权投资“资金池”,注入受托管理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完善“先投后股”“拨投结合”“股权直投”政策体系,推动财政奖补资金由“拨款”模式向“投资”模式转变。三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双报告”制度要求,开展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建立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制度。强化预算成本管控,选取重点项目开展财政成本效益分析,制定41项成本定额标准,为科学制定财政支出标准、精准编制预算提供依据,“双报告”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财经报》刊发。 (二)积极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1.压实普法责任。制定下发学法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主题、目标和重点内容,对学法、普法及宣传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周密的布置和安排,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 2.抓实普法重点。聚焦新提拔领导干部、新进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三类重点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自主学习、模拟测试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大提升了重点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推动财政干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聚焦普法专题。今年以来,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先后组织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普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多场专题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密防范涉法风险 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力量,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共100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基本实现应考尽考,参考人数占市直部门总人数的38%。积极组织考前培训,分期分批组织模拟考试,以考代练、以考促学,2024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年审人员22人,通过率100%,优秀人数16人。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实现全部检查事项的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检查对象的“标签化管理”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升了双随机检查的精准性和检查效能,圆满完成5项行政执法检查任务。 3.严防涉法涉诉风险。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2件,针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明确要求我局履行的职责,已依法履行完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2件案件已开庭审理,已审结的案件我局全部胜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要求,积极展现财政机关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4.强化合法性审核把关。梳理形成《合法性审核(初审)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局涉法事务法制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时限等流程。今年以来,共审核合同协议3件、信息公开答复46件、行政处罚文书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等各类文件50余份,全局涉法事务法制审核能力持续提升。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主动性不强,仅仅依靠办公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尚显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个别执法办案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执法技能培训,对行政执法流程的相关规定掌握不深,对执法系统的应用熟练度不足,执法能力水平有所欠缺,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相匹配。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化、碎片化,信息传播渠道不够广泛,覆盖面不够全,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普法教育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强,法治宣传内容较为传统固化,缺乏新颖性和生动性,吸引力不足,深入群众的程度不深,缺少与受众的互动,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四、2025年工作打算 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打基础、补短板”基本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依规推进财政改革事项。完善“先投后股”“拨投结合”“股权直投”政策体系,推进“拨改投”改革。实施成本全方位把控,开展成本效益分析,推动建立分类分档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按照支出标准测算支出预算,加强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专项资金调整与整合,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二)积极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财政部门职责,提高突发应急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财政中心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构建财会监督体系,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突出监督重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活动日常监督风险提示制度,注重前段发力、及时纠偏,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四)着力提升法治化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测试,以考促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推进“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引导财政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遵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提升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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