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8052/2024-0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会计处 | 组配分类: | 会计信息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
关于建立济南市财会监督人才库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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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济南市财会监督人才队伍,根据2024年5月7日发布的《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应相关单位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扩大入库人才范围,增加入库名额,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入库人才范围 入库人才范围扩大至驻济会计师事务所,驻济资产评估事务所,驻济国有企业(含所属企业),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各业务处室。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标准。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讲政治、守规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为财政、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 (三)工作经历要求。热爱财会监督事业,从事财政监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资产评估、内控管理和项目审核等领域工作一般不低于5年,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其他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职在岗且身体健康,优先选拔40周岁以内的年轻人才。 (五)优先录取条件。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法律等职业资格或中级会计、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评市(含)以上会计、资产评估或相关行业领军(高端)人才; 3.具有较为丰富的监督检查经验,组织或参与财会监督检查工作2次(含)以上; 4.在财会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的。 在满足第(一)至(四)项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五)项中任何一项条件者优先入库。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入库条件且有意向的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济南市财会监督人才库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奖及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包括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等,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推荐不超过5人,国有企业总部及所属公司推荐均不超过3人,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各业务处室推荐1-2人。各单位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济南市财会监督人才库申请表》及其佐证材料的纸质盖章版扫描件,通过邮箱或山东通报送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姬怡雨(电话:51707587,邮箱:jnsczjjdc@jn.shandong.cn)。 (三)审查认定。市财政局对申请推荐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确定最终人选,并通过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库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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