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4-00105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我市持续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推进节水保泉
- 发文字号:
我市持续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推进节水保泉
我市自2017年推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改革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引导用水企业优化用水结构,保护地下水、使用再生水、节约取水,年减采地下水2000余万立方米。
一是深化部门协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市财税、水务部门信息共享,坚持按季开展水务核定水量和税务征收数据比对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有效防范管理风险。二是落实差别化税额标准、超计划加倍征收等政策,优化用水结构。严格落实不同行业、不同用水类型差别化税负标准,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无证取水加倍征收等政策规定,鼓励企业封停自备水井,改用地表水,逐步实现“引导取用地表水,抑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节水目标,促进企业取用地下水比例下降,使用再生水比例逐步提高。三是实施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提升管理效能。自2021年9月开始,财政、水务、税务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联合监管”标准推行水资源税远程监控改革,安装智能水表,相关数据系统传递,实现“让数据多跑腿,人员少走路”,提高了税收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