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3-0092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4-01-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字号:
济南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现将市财政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治统领
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门研究部署财政法治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财政工作中,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管理各个环节。
(二)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针对今年以来新提任领导干部较多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会,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积极参与新提任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三)依法决策,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基础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通过充分调查研究、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增强单位的公信力、执行力。印发了《中共济南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的原则要求、内容范围、决策程序等作出规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四)集体领导,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深入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公职律师配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配合做好示范创建专题宣传工作,在《济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践行法治思想 彰显责任担当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财政力量》,积极发文发声宣传法治财政做法,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理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落实减税降费,加强收入组织。严格落实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强劲助力。通过深化财税协作加强税收保障、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土地收入征管、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等措施,探索开源增收新渠道,科学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
2、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树牢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强化分类保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3、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政府综合债务率。加强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稳步推进高息债务化解。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厘清出资人、行业监管、党建管理等部门职责边界,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4、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加大财政监督力度,推进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联合市纪委办公厅、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预算成本管控,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证照、电子合同“云签章”应用,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着力打造公平、高效、惠企的政府采购市场。
(二)坚持依法行政,持续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开展2批次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根据岗位调整情况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调整工作;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学法考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是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监管两个事项纳入《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任务表》,进一步加大信用风险分类运用,按不同风险等级调整抽查比例及频次。今年以来,共计开展随机抽查任务5项,信用规则关联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实现了财政监督检查事项的全覆盖。
三是不断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深化事后公示。今年以来修订完善了《济南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行政执法责任确定》、行政执法事前公示、行政执法岗位信息、工作流程、执法人员名单等,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按月公布行政执法统计数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有效履职。
(三)强化权力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深化人大代表报告联系常态机制,在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政策制定等方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接收、批办、督办、回复的全过程管理,从针对性、实效性、满意率三个方面入手,细化责任,狠抓落实。今年以来,共收到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2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5件市政协提案,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教育卫生、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及民生等诸多方面,已全部按时办复完毕,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承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来信来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机制,加强各类公开信息的法治审核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3件,回复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32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和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网络舆情发酵。
三是强化司法监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事前化解2件,已提交答复5件,已审结的案件均做出维持决定。
四是严格法制审核,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制发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共送审各类文件5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推动规范性文件《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执行后评估,依法修订完善。
(四)强化纵横联动,不断提升财政普法质效
一是纵向联动,提升财政系统普法效果。组建济南财政“泉润”政策法规宣讲团,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政策法规宣传,破解区县各自为战、力量薄弱的普法工作难题。通过建立“四个统一”工作机制,带动全市财政系统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在全省财政普法工作中走在了前列。宣讲团自组建以来,通过组织普法知识竞赛,制作普法宣传展板,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级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次,服务干部群众2500余人,财政干部职工、企业、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财政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横向扩面,开创丰富多样的普法场景。与市税务局、工商联等单位加强联动,增进与行业协会、对口社区的沟通交流,拓展了多种普法场景。联合税务局、工商联等部门持续开展“春雨润苗·财税惠企”主题活动,以深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增信心、强创新、解难题为抓手,加大政策宣传与精准推送力度,提升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知晓度,持续推进“政策直达、红利得享”。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深入企业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讲和惠企政策解读,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结合“问需纳税人”活动,开展税法宣传,向企业问计问需;结合“双报到”“三联系三调研”活动,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普法场景得到极大丰富,普法成效明显提升。
三是聚焦重点,集中组织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集中宣讲,设置《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展板,发放宪法、民法典学习书籍和宣传材料,开设网上普法专栏,组织参与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为机关干部学法营造良好的氛围。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制定《济南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充分结合深入社区、走访企业、重点座谈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条例,确保条例宣传有广度有温度。重点推动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明确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通过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和法治培训,促进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今年以来,我们共深入社区、企业、商会宣传宣讲10余次,发放各类法律书籍470余本、各种政策法规宣传材料1500余份。
(五)全力以赴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一是全面抓好财政干部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王雪峰教授做专题学习辅导授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培训课程16讲》专题视频培训等活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
二是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宣传。在官方网站开设“济南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专栏,积极宣传济南示范创建的典型做法、工作动态。开展示范创建专题宣传活动,在济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开展2023年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问卷调查,积极宣传财政部门助力示范创建的工作成效。
三是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配合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支持创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财政部门牵头的指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事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情况下,依法依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创新招法举措还不多。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运用到财政工作的实践上有差距,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法治思维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够强。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有短板弱项。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欠缺,部分执法人员无法独立胜任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足,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存在瑕疵。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设施设备相对滞后,没有专门建设具备全程音像记录的行政调解场所,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行政执法专用装备配备不足。
三是财政重点领域的普法工作与日常管理融合不足。财政重点领域的业务培训、执法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法治宣教、以案释法活动不多,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普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度还不够,普法对象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主动性有待提高。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市财政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济南贡献力量。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和法治讲座,持续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提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内抓规范、外强服务,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着眼规范业务流程,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强化全程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涉法涉诉事务办理的标准化管理,指导基层财政部门依法履行法治财政管理职责,提升全市法治财政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财政涉法涉诉管理。扎实开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筑牢法治堤坝、消除风险隐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等案件,按时提交答复书、答辩状、证据和依据等材料,组织人员参加听证会、庭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四是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推进执法信息归集工作。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实执法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加强行政执法设施设备的配备,积极推进建立行政调解专门场所,配齐行政执法装备。
五是创新提升财政普法工作质效。发挥财政普法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拓宽普法思路,创新普法载体,从财政普法与干部教育融合、财政普法与党建活动融合、财政普法与业务推进融合、财政普法与服务型执法融合四个方面下功夫,探索创新精准普法新模式,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济南市财政局
2023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