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3-00119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济南市积极推进托育机构运营及收托补助政策
- 发文字号:
济南市积极推进托育机构运营及收托补助政策
为完善优化生育政策支持体系,助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近日,市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济南市托育机构运营及收托补助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托育机构发放一次性5万元的运营补助。对托育机构按照不高于普惠指导价招收3 岁以下婴幼儿的,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保育费给予补助,每人每月400 元。市财政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所需资金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区两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民生事业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