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8052/2023-0007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财政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3-22成文日期:2023-03-20
标题
关于加快推动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建议建议者
盛成礼人大建议领域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答复时间
2023-03-20答复内容
盛成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建议立足实际,放眼未来,可以看出是经过深入考察调研和深思熟虑后提出的,对解决地区发展融资难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加快我市强省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将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市级税收分享部分全部返还,用于合作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济阳区支持力度,推动济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济阳区综合经济实力、城市吸引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财政政策的倾斜支持,为济阳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一是为确保济阳区拉平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差政策顺利落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年至2023年,连续5年对济阳区落实拉平区县、街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资金缺口部分给予补助。二是为支持济阳区发展,对济阳区应缴财政调节基金给予全额返还,优先用于保障刚性支出需求。三是实行激励性政策,按照《济南市加快县域科学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南市县域经济发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21〕1号)要求,济阳区已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支持范围,明确以2020年为基期,自2021年起,将济阳区列入《关于加强财政收支市级统筹的若干措施》县域经济财政激励奖补措施区县范围,连续执行三年,即税收增量市级部分全额返还济阳区。四是济阳撤县划区后,仍然享受财政困难县政策,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分担比例按最高档标准享受市级补助,同时省、市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优先向济阳区倾斜。
为支持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发展,2023-2024年,济阳区实现的市与区共享税收中市级分成部分较2020年的增量,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全额补助,用于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前期建设和招商引资。2025-2027年,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内,新增市与区共享税收的市级分成部分,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全额补助,用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积极争取省市区三级联动设立‘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引导基金’,优先用于合作区项目建设”
自2018年新旧动能转换破题起势以来,济南市统筹财政资金设立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通过财政资金杠杆撬动社会资本,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设立了一批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特别是成立市级政府引导基金专业化投资机构济南财投基金集团以来,进一步加强与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和各区县引导基金的交流与对接,合作设立了4.5亿元的财金百廿学府(济南)基金、62亿的齐鲁科创城科创投资基金、100亿的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39只基金。
下一步,为推动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发展,市财政局将会同济南财投基金集团,积极配合市委台港澳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济阳区人民政府,共同研究设立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引导基金,结合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协助做好与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的对接工作,争取通过基金为合作区产业赋能,助推合作区产业项目加快发展。
三、关于“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扶持资金、相关债券资金等给予合作区重点倾斜”
近年来,市财政局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帮助包括济阳区在内的各区县、单位申报债券项目,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发行使用上,对济阳区、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给予了大力支持。自2021年合作区成立以来,合作区共申报专项债券项目51个,投资概算349.25亿元,债券需求86.32亿元。其中,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的项目22个,投资概算158.64亿元,债券需求38.09亿元。截至目前,已实际发行债券项目13个(2023年债券项目仍在陆续安排发行),发行13.04亿元,支持了富阳嘉园棚改项目、兴阳供暖设施改造、济北生命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基地、合作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北延)工程等合作区重点项目建设。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债券发行安排上,尽力对合作区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市财政局将与市发展改革委配合,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工作的指导,帮助济阳区及合作区策划储备更多符合专项债券支持条件的优质项目,为后续申报专项债券打好基础。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济南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