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开展《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讲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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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开展《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讲活动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一年来,在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也凸显了《条例》的重要意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该《条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安排,3月17日我局举办了《条例》集中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由法规处陈弓同志主讲,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积极参加。宣讲从《条例》制定的背景和立法必要性、立法原则、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四个方面,围绕《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宣传。宣讲活动对财政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学习《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很好指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依法治市和《条例》实施。二是抓好《条例》的宣传学习,树立法治思维、“公平”意识。将《条例》学习融入到日常学习之中,使条例精神铭记在每个人心中,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学以致用,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依照《条例》和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条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落实到自己的工作生活中,人人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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