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21-00068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2020年度市财政局民主评议问题整改重点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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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财政局民主评议问题整改重点承诺事项
信息来源:财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根据市评议办要求和反馈的意见建议,结合市财政局2020年度民主评议情况,现就2020年度市财政局民主评议问题整改重点承诺事项公示如下。

一、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公众的目标,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服务形式,不断提高会计服务实效

整改措施:

一是分类汇总问题。根据会计管理工作的政策变化和新要求,按照热线反馈问题,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高级会计师评审、代理记账资格申请、会计证、会计领军、资产评估等八大类整理问题109个,做到回复规范、严谨、简洁。

二是编撰实用手册。在细分咨询需求的基础上,编撰会计事务工作手册。注明每项事务的政策依据、解决路径、工作环节,保证处室人员人人会、个个通,精准指导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同步更新12345知识库,方便工作人员在线及时回复,或通过第三方通话解决问题,减少工作环节。

三是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为会计管理信息主要宣传渠道,在官网开设会计管理服务专题,整合会计信息采集、继续教育、职称报名、资产评估、会计领军、代理记账、热线问答等会计管理服务相关版块,做到内容全面,条目清晰,扩大相关信息覆盖面。并同步通过报刊、微信、QQ、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等媒介定向向会计人员发布信息。

四是统筹推进咨询服务工作。以会计人员为中心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在培训形式上,以网络培训为主,并协同税务、人社、人行等部门,补充会计人员相关的业务知识;制作会计管理工作视频,将会计法规学习、会计人员相关事务融于一体,将平台效用最大化。推进会计事务全网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职称考试报名、代理记账资格审核、业务咨询全部通过网络完成,分析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积极向省级财政部门汇报,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平台功能。加大全市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区县会计管理工作提速增效的业务指导,实现全市会计管理工作一盘棋,共同提升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政策,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通过市财政公众网、财政内部信息网、区县财政部门等渠道,通过印发《市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汇编》发送企业等方式,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平台(如工信局的“济企通”等)及相关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财法治政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问题。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市法治财政建设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全市法治财政建设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重点抓好宪法、财政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结合,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明确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通过深入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解读宣传,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同时充分发挥网站、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结合业务处室开展的业务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济南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济南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济南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将“三项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任务统筹衔接,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工作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强培训学习,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提高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和调查取证能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纠纷调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作用,扎实做好法规规章草案会签、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签订以及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信访、人民来信办理等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努力堵塞法律风险漏洞,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济南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会签等全过程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努力完善财政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积极配合、法律顾问严格审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格局,不断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财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济南市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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