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8052/2020-0024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财政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0-07-07成文日期:2020-06-29

标题

关于疫情结束后如何保障民办幼儿园生存的几点建议

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6-29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440353号提案的答复

吴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结束后如何保障民办幼儿园生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感谢您对民办幼儿园的关心与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出台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促进学前教育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与市教育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济教发〔2020〕20号)。该政策针对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具体表现在: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6类房产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1-6月份的房屋租金;为了确保村集体房屋租金免除政策落实到位,增加了区县政府和镇街的责任;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五险的教职工,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3个月的临时性补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生活垃圾费到复园次月;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为1%,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均为12个月;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一配备防疫物资;疫情期间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单位享受该政策的所有规定等。

二、推动政策落实,保障我市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济教发字〔2020〕20号)下发后,全市上下积极作为,狠抓落实,推动了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有力保障了我市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66处幼儿园减免租金751.27万元;为164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减免生活垃圾费2.62万元;市级财政向区县拨付生均经费0.29个亿,区级财政配套拨付1.01个亿,用于幼儿园纾困;为600处幼儿园发放补贴1.03亿元,为1053处幼儿园免费发放价值768.83万元的防疫物资;协调北京银行为32处民办幼儿园办理“园薪贷”2077万元,为幼儿园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民办幼儿园的生存问题,认真履行职责,针对我市民办幼儿园的现状,积极配合市教育局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幼儿园支持保障的措施》的相关政策,按照进度进行资金拨付,同时督促各区县落实资金配套,使更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受益。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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