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8052/2020-0021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财政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0-07-23成文日期:2020-07-15
标题
关于出台对乡村振兴的综合配套政策的建议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答复时间
2020-07-15答复内容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002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阮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对乡村振兴的综合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近年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贯彻落实“四个优先”要求,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在预算安排上对乡村振兴给予“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实现了总量有增加、结构更优化,确保了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19年,共筹集市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41.08亿元,其中,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34.8亿元。2020年共筹集市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45.88亿元,其中,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38.7亿元。一部分资金由市级统筹预留,用于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其余资金按各区县农业农村基础指标和地方财力等因素切块下达区县。市级下放项目管理权限,赋予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自主权,由区县根据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整合各部门各行业规划,编制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统筹支持乡村振兴。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在分配下达切块区县资金时已适当考虑了财力因素,对财力相对较弱的区县给予了倾斜。
再次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