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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补助)预算指标(济财农整指〔2020〕2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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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历城区、高新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济南市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设施迁建市级资金计划的通知》(济水发[2020]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补助)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历城区1753万元、高新区1349万元),列2020年“2120803_城市建设支出”预算支出分类科目,该资金专项用于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设施迁建。请积极与水利部门对接,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规合法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请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相关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济办发电﹝2018﹞148号)等文件的精神,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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