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052/2019-00255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1-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
- 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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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9年10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马志勇向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大坤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苏涛向刘大坤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苏涛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马志勇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刘大坤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6日至6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政治立场、政治生态、工作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管党治党等方面情况。巡察组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苏涛指出,市财政局党组能够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紧紧围绕全市“1+474”工作体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可靠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大局意识不强,贯彻市委决策不坚决彻底,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组议事决策、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干部队伍任职交流、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作风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执纪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苏涛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马志勇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市财政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拿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清单抓整改、抓落实、抓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要严守职责使命,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敢于攻坚、敢于碰硬、敢于突破,推动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大坤表示,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市财政局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整改意见建议,完全符合市财政局实际。对反馈问题,市财政局党组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以对党高度负责、对财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对号入座,自觉认领问题,立即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党组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团结带领全局党员干部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建设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努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有关负责同志,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出席会议;市财政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局直单位和区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部分退休市管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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