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6月1日,我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市财政局配合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保障医改资金及时到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医改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6】7号),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进行补偿,其中政府补偿不低于10%。对政府补偿部分,按照“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和国家规定的项目,确保落到实处。按照这一比例,市、区两级财政要补偿2600万元。我市已拨付资金2162万元用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药品零差率政府补偿,其中,拨付市直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偿962万元,拨付各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补助资金1200万元。
二是强化医改重点投入政策落实。2016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政府补助年人均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45元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的配套标准和比例,对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后的缺口部分,足额安排预算并按规定流程拨付。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他医改重点资金,将上级补助资金与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规划使用,优化结构,确保重点。
三是同步推进其他相关配套改革。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今年起,财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计生委以开展分级诊疗为契机,拟利用三年时间,投入5000余万元,为乡卫生院配备C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彩色B超等医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配置。目前,第一批补助资金1500万元已拨付到位。
四是积极支持医改向纵深推进。一是持续加大投入,加快预算执行。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投入机制,在编制年度预算及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时,充分考虑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后的医改增支政策因素及改革发展趋势,为医改持续推进提供扎实可靠的财政保障。同时,加快预算执行,对已经纳入部门预算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做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工作,督促单位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实施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当好参谋助手。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各项改革进程及运行情况,把这项惠及全市人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