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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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4月10日在济南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济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济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日益繁重的改革任务,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1,278万元,完成预算5,399,210万元的100.59%,比上年增长12.67%,加上级税收返还、各项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1,552,504万元,收入总计6,983,78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5,718,857万元,完成预算5,392,130万元的106.06%,比上年增长10.12%,加上解省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262,062万元,支出总计6,980,919万元;全市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863万元,当年净结余20万元。

  市级(含高新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3,657万元(包括县区上解市级分享收入),完成预算2,270,619万元的100.57%,比上年增长12%,超收收入13,038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级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收入等726,184万元,收入总计3,009,841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364,375万元,完成预算2,401,963万元的98.44%(主要是高新区将部分国土资源气象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到基金预算所致),比上年增长4.72%,加上解省支出、补助县区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644,355万元,支出总计3,008,730万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 1,111万元,当年净结余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851,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53.14%,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012,488万元,收入总计6,864,12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5,523,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39.62%,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96,083万元,支出总计5,619,51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244,608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12,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50.76%,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517,873万元,收入总计5,729,99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4,583,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6%,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37,154万元,支出总计4,620,85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109,144万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75.27%,加上年结转收入606万元,收入总计7,49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73.07%;收支相等。

  (四)地域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在济实现中央级、省级收入等,共计实现地域财政总收入1,969.22亿元,比2013年的1,747.62亿元增长12.68%。按预算级次划分,中央级收入377.58亿元,占总收入的19.17 %;省级收入251.87亿元,占总收入的12.79%;市县级收入1,339.78亿元,占总收入的68.04%。按收入类别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39亿元,占总收入的50.86%;政府性基金收入751.88亿元,占总收入的38.18%;财政专户收入7.79亿元,占总收入的0.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7亿元,占总收入的0.26%;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3亿元,占总收入的10.31%。

  (五)预备费动用情况

  市级预算安排预备费和城市应急保障资金共计44,256万元,已支出34,198万元,主要用于非直供住宅小区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废气污染源监测设备购置、综合环境整治等方面,保障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项目的急需支出,结余部分10,058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安排的偿债准备金5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铁路投资借款等。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省转借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21,300万元(加上省直接转借商河县6,400万元,总计127,700万元),其中:市级45,300万元,县区级76,000万元。市级债券主要用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归还到期的省调控资金本金、地表水转换地下水工程、供热管网建设等。按照法定程序,已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据此,市级预算收支作了相应调整。

  由于上下级之间的体制结算正在进行,上述部分数字还会有所变化。

  (七)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预算执行效果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拼搏进取,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财税部门齐心协力,全面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严格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执行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1、深化财政改革,破解财政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狠抓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决算公开,市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公开,10个县(市)区及高新区预算也全部公开。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结合使用、同步下达。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11月末全市支出进度达到92.1%;全年盘活结余结转资金10亿元,暂付款压减30%以上,国库沉淀资金增息3亿元。清理规范专项资金,严控新增专项,改革资金分配方式,扶贫等资金按照因素法直接切块到县(市)区,全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56%以上。理顺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分配,在完善财政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改革土地收入分配办法,优化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全年政府采购金额108亿元,公务卡在市本级实现全覆盖。认真甄别存量债务,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债务总量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依法治税,力促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以税制改革为引领,推进“营改增”扩围,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税制环境。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积极推动并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力促地方财政增收。开展税式支出管理试点,清费立税,取消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指导各县(市)区加强税源管控,加强重点纳税户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全市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3个区和高新区收入规模过50亿元,历下区实现财政收入117亿元;税收收入完成4,340,393万元,增长13.66%,税收占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91%,比上年提高0.69个百分点,槐荫、市中、历下三个区税收比重在90%以上。

  3、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完善会议费、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明各项开支纪律和标准,对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公开招标采购定点饭店,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控制“三公”和节会、庆典、办公楼建设等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项目,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动用预备费解决应急支出外,未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格落实一般性支出压缩5%的硬指标,全年市级预算单位压减经费3,050万元;市级“三公”经费下降28%,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5.7%,公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27.8%,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23.1%。

  4、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财政资金更多地采取股权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等方式,花钱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一是强化产业发展类资金的吸附放大作用,投入产业引导资金90,8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等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依托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30多家企业。从产业引导资金中切块6,000万元,对12家金融机构增量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对370家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拉动银行贷款近70亿元。市县两级投入5,400万元支持实施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政策,累计帮助300家企业申请贷款总额近20亿元。二是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定济南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指导目录,在公共卫生、社区服务、居家养老、中小学校安保服务等多个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全年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金额约8.5亿元。三是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入上海复星集团,支持西客站片区安置三区和华山片区安置一区项目融资60亿元。

  5、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财力保障“三农”支出。在商河、章丘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对支持项目类似、用途相近、建设内容重叠、多头管理的资金实行部门内部或跨部门整合,集中财力保障100个特困村扶贫解困、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全年“三农”方面市级支出405,906万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其中,投入资金58,038万元,支持“一区六园”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开展融资增信试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投入资金4,760万元,用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助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投入67,464万元,支持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6,33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10个,产业化经营项目42个;投入涉农“四项”补贴和农业保险补贴60,032万元,开发式扶贫资金4,500万元,提高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投入24,477万元,进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乡村连片治理”项目,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村级组织运转;投入37,633万元用于省、市示范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11个镇入选全国重点镇;投入97,003万元,提高基层政府财政保障能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南部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发展。

  6、围绕为民办15件实事,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树立正确的民生理念,保住基本,兜住底线,市级预算执行向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倾斜,促进民生政策可持续发展。

  一是社会养老支出185,888万元。确保各类养老待遇正常发放,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75元/人月;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二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7,501万元(不含人员支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新农合和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提高至320元/人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开展适龄儿童免费实施窝沟封闭防龋项目;落实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和市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提高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

  三是就业支出19,524万元(含社保基金预算)。结合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及时调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等补贴标准;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就业、大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创业。

  四是社会福利救助支出106,577万元(含基金预算中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对低保对象给予医疗、住房等社会救助,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将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5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000元,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100元/人月,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13,250元/人年;落实高龄老人、孤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政策;对企业军转干部政府买岗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补贴。

  五是教育支出274,834万元。加大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职免学费政策,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机制,受益学生69.45万余人,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取暖、就餐改善工程建设;支持平阴、商河基础教育发展;支持农村幼儿园、高等职业骨干示范院校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落实市属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地方管理以及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

  六是文化事业支出91,598万元。整合农村电影、农家书屋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向公众免费开放;支持艺术创作演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是旧城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451,792万元。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市级首个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现入住;向1,48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约1,126万元,在全省开展的年度考核中,我市并列全省第一。

  其他方面,投入101,185万元对供热、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处理等公益事业行业进行补助,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大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支持公交场站建设,促进公交都市发展。投入资金107,437万元,支持公检法部门办公办案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管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开展。1,791万元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抽验资金需要,维护饮食用药安全。6,160万元用于支持肉菜粮油储备,稳定市场平抑物价。17,222万元用于帮扶困难企业解困,推进44家国有困难企业改制。

  7、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围绕解决环境污染、卫生脏乱和交通拥堵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充分发挥市与县(市)区两级投入的积极性,并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确保宜居城市建设的资金需要。一是投入资金90,148万元,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进行燃煤锅炉改造、黄标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大辛河、龙脊河截污综合治理,小清河流域水质得到较大改善。二是筹集资金41,794万元,支持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改造、牧牛山等山体公园建设和节水保泉,推广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建筑;投入26,136万元,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环境综合整治,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得到整治,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是统筹资金286,771万元,加快二环西路南延等四条快速路、和平路、纬十二路等主次干道和轨道交通建设,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建;投入10,429万元,带动县区出资,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危桥改造,改善城乡居民通行环境。四是市筹基建投入 25,0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争取省级区域战略推进资金21,900万元,推进交通、通讯、广电网络同城化等,加快提升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财政工作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新《预算法》的框架下,按照中央和省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努力在改进预算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把改革和法治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切实在转变财政职能上下功夫。正确处理财政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简政放权,财政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吸引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三是更加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和社会重点事业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9.6%,重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民生政策支出、改革性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财政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在济南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大力支持和依法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锐意改革、勠力合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幅告别高速模式,增收面临困难,而保民生、保改革、偿还债务等支出增加较多,筹集财力保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二是现行财政改革管理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财政支出固化、政府资金统筹不足、绩效管理重视不够等问题还较突出,财政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不断增强,资金监管还有漏洞,内控管理还不完善,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任重道远。对此,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预算安排,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新《预算法》精神,认真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逐步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按照零基预算、财跟事走的基本要求,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和市委确定的重大决策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综合预算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构建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按照上述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参考中央、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根据全市2015年各项经济指标预测及税收和非税政策变化情况,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974,406万元,比上年增长10%左右,加上2015起列入的原政府性基金收入,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136,015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820,516万元,收入总计6,956,53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2,922万元,加上解省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113,609万元,支出总计为6,956,531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617,683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县区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575,375万元,市级收入总计为3,193,058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679,116万元,加上解省支出、补助县区专项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513,942万元,支出总计为3,193,058万元,收支平衡。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为4,046,68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310,347万元,减上解省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92,858万元,全市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864,172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317,34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318,868万元,减上解省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69,328万元,市级可供安排支出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566,883万元。

  (三)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500万元,减按规定调入公共财政预算450万元,支出相应安排4,050万元,其中:3,150万元用于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本性支出;9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等费用性支出。

  (四)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72,38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68,812万元,其中:1,366,990万元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8,837万元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03,570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资金1,865,870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969,440万元。

  (五)2015年重点支出统筹安排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250,049万元,其中正常运转安排支出1,037,475万元,具有固定用途(上级安排专项补助、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支出)的支出610, 588万元,土地等成本性支出1,399,350万元。安排重点支出4,208,636万元,主要是:

  1、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三农”方面安排428,269万元。主要包括:64,275万元用于扶持现代农业,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创新农业投入机制,安排1,500万元用于涉农资金整合补助,4,000万元用于支持设立农业融资担保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融资担保服务;84,579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2,84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14,220万元用于农业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59,163万元用于各项涉农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5,500万元用于农村扶贫,促进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安排59,937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支持贫困村道路提升改造;15,405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连片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切实落实乡村扶贫解困“十项措施”,重点帮扶100个特困村;安排92,629万元用于县级基本财力奖补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缓解县乡基层财政困难,促进“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2、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落实为民办实事。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方面安排551,688万元。主要包括:7,918万元用于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援助就业困难人员;130,91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府补贴,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到85元/人月,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提高到380元/人年;38,000万元用于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43,088万元用于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加快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35,000万元用于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改革;23,273万元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救助;6,481万元用于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129,971万元用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统筹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11,506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免费查体、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等计划生育方面支出;5,094万元用于高龄老人补助、儿童福利院孤儿救助和残疾人康复救助等;65,301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义务兵优待金等涉军支出;34,00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支持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教育支出安排274,619万元(不含人员支出,但包括基金等其他支出)。主要包括:32,449万元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高中、职业高中公用经费标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15,120万元用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等;9,930万元用于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重点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和特殊教育、师训干训等;102,028万元用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和市直学校建设。文化体育传媒方面安排88,500万元。包括:17,24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和五馆免费开放,扶持100个特困村建设文化大院,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加快文化产业发展;2,856万元用于支持文化院团改革发展和群众文化活动,落实和完善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7,446万元用于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45,860万元用于广播电视支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14,699万元用于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全民健身中心场所等运转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47,44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为创新驱动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104,958万元用于支持公检法司部门办公办案,进行普法教育,促进依法治市。3,912万元用于药品食品安全经费,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4、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安排104,865万元,大力支持“治霾”,进行大气污染整治和扬尘治理,推进工业余热利用和燃煤锅炉达标升级,落实“黄标车”淘汰政策,补助新能源汽车推广,推进河道截污整治;筹集81,083万元用于供热、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公交等公用事业补助,支持城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对公交承担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政策性补助,落实公交车安保防范经费;安排资金222,039万元,用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轨道交通发展,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促进交通管理、电子警察设备购置维护和交通设施建设,支持缓解交通拥堵;32,190万元用于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破损山体整治、山体公园建设和风景区改造提升,实施造林绿化,支持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景观保护;443,037万元用于住房保障,其中,39,900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购建及维护,1,500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2,000万元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5、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扶国有困难企业改制。筹措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13,090万元,重点用于引导产业创新升级,支持生产方式转变,鼓励企业节能降耗,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扶持微小初创企业壮大,引导旅游文化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增资扩股;落实“营改增”过渡性政策扶持资金3,000万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安排1,000万元,用于落实免征企业注册费等政策;安排91,018万元,用于支付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经费,帮扶国有困难企业脱困。

  6、完善政府债务预算,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安排资金1,516,840万元,用于偿还城投集团、西城集团、滨河集团等平台公司以及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市水利局等部门因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而举借的到期政府性债务。

  7、适当安排预备费和应急资金。预备费和城市应急保障资金安排45,000万元(含高新区安排),用于不可预见急需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54条规定,在本预算草案经本次人代会审议批准前,截至3月31日,市级安排支出1,319,058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参照上年预算支出情况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

  三、以深化财税改革为突破口,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充分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和财政发展的趋势变化,坚决贯彻《预算法》要求,严格按《预算法》规定办事,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抓好财税改革攻坚,加快构建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现代财政制度。

  (一)完善财政收入制度,增强税收保障和调控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稳步实施营改增改革,逐步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领域,对改革中税负增加的企业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涵养税源。密切关注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等改革动向,调整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

  二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社会综合治税,通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着重加强对金融、房地产业营业税的清查力度,提高征管效率,堵塞税收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财政“空转”行为。加大税式支出管理力度,依法规范各类税收减免行为,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治税。

  三是积极推进清费立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建立常态化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按“就高”原则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从严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健全综合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研究扩大专收专支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国有资本收缴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转入公共预算的比例,探索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途径。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逐年纳入预算管理,并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逐步置换,调整债务结构。严控新增债务,建立政府性债务举借审批制度,规范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加强债务资金监管,新增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能用于经常性支出。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考核约束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不乱开增支口子,不突破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预算未安排的一律不得支出。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国库现金管理,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清理财政借垫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行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专项资金和民生政策的公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对民生支出和产业类发展专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

  三是逐步改进年度预算管理与控制方式。根据《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农业、科技等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15年扩大到所有县(市)区,推进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三)清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将业务类专项逐步理入公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项下管理。对政策到期或任务结束的专项经费,一律不再安排。推进涉农资金和涉水涉地资金同步整合,逐步将政策目标接近、支持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合并为一个专项资金。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二是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具有财力补助性质的,以及适合因素法切块分配的,逐步由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2015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要达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拟定市与县(市)区主要事权清单,在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城市公共公益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区域分担机制。

  三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形式。对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主要采取股权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模式运作,对不适合实行基金管理模式的,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补助、风险补偿等间接或项目投资后补助方式,放大财政支出乘数效应。对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更多地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益事业。

  (四)深化支出管理改革,完善依法科学理财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一般性公用经费压减5%的要求,落实会议费、接待费、出国(境)等支出标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深化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公务卡和票据管理,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推进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结合,切实严控行政成本。

  二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界定财政作用边界,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给市场和社会,立足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基础教育、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生态环保、基本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同时,主动出击建机制,积极参与民生政策的顶层设计,花钱买机制,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是坚持依法科学理财。要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健全财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会计核算和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创新求实,积极作为,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做好“生财、聚财、理财、管财”四篇文章,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目标,为建设美丽泉城新家园、实现泉城人民新期待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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