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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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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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文件
济财采〔2015〕1号 李学友 签发
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做到依法采购,依法监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自查自纠,做好各项政府采购表格填报工作,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请按照要求填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表》,于2015年1月12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由市局汇总上报省厅。 附件:1、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表 3、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济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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