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
| |||
关于济南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济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济南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中共济南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开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财政改革管理取得较大突破,圆满完成了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 2013年省对市、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并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按照新的财政体制,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20,723万元,完成预算4,755,527万元的101.37%,比上年增长13.9%,加上级税收返还、各项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1,562,458万元,收入总计6,383,181万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22,691万元,完成预算4,812,984万元的108.51%,比上年增长12.23%,加上解省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157,647万元,支出总计6,380,338万元;全市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843万元,当年净结余36万元。 市级(含高新开发区,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38,161万元,完成预算1,000,230万元的103.79%,比上年增长17.49%,加上级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收入等1,735,532万元,收入总计2,773,693万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90,034万元,完成预算2,237,540万元的102.35%,比上年增长13.82%,加上解省支出、补助县区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482,567万元,支出总计2,772,601万元;市级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1,092万元,当年净结余34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150,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2%,加上年结转支出等,收入总计5,308,32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338,6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其中,市级收入3,621,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1%,加上年结转支出等,收入总计4,316,876万元;市级支出3,484,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2%。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49万元,完成预算的 144.66%;加上年结转88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59.22%,结转下年400万元。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财政专户、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加中央级、省级收入等,共计实现地域财政总收入1747.62亿元,比2012年的1610.37亿元增长8.52%。按收入类别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1.36亿元,占总收入的54.44%;政府性基金收入570.56亿元,占总收入的32.65%;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7.53亿元,占总收入的0.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7亿元,占总收入的0.52%;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9亿元,占总收入的11.96%。按预算级次划分,中央级收入356.34亿元,占总收入的20.39%;省级收入277.12亿元,占总收入的15.86%;市县级收入1114.16亿元,占总收入的63.75%。 2013年市级预算安排预备费、应急保障和维稳资金共计44,900万元,已支出30,822.95万元,主要用于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配套、市属国有企业社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高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保障了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项目的急需支出,结余部分按规定转到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安排的偿债准备金50,000万元,用于归还奥体东路文博片区道路工程贷款等。 2013年省转借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07,300万元(加上省直接转借商河县5,300万元,总计112,600万元),其中:市级61,300万元,县区级46,000万元。按照法定程序,已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据此,市级预算收支作了相应调整。 由于上下级之间的体制结算正在进行,上述部分数字还会有所变化。 2013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实事求是组织收入,有保有压安排支出,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稳中有为推进改革。预算执行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完善管理机制,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意见,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机制,实行“收入下放,属地反映,保留基数,分享增量”新的市县财政体制;落实三年突破平阴、长清加快融入中心城区、济阳北跨战略、商河跨越发展等扶持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源建设等方面赋予县区、园区更多的发展决策权和管理权,充分调动县区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3个区及高新区收入规模超过50亿元,历下区突破百亿元。在收入规模扩大的基础上,收入质量水平继续提高,税收收入完成3,818,831万元,增长15.13%,非税收入完成1,001,892万元,增长9.42%,税收占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22%,比上年提高3.19个百分点。督促和帮助章丘市改善收入质量,章丘市税收比重比上年提高19.3个百分点。 (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激活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正确处理财政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省市财政投入产业引导资金139,974万元,全力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首次将部分财政产业引导资金由无偿拨款改为股权投资,出资3.3亿元注册成立了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平台(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并由该集团出资设立了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财金科技投资公司等5家控股子公司;调整、划转了财政出资的5家子公司股权,目前,集团已拥有10家子公司。通过财金科技投资公司发起设立了一家基金公司,吸引社会资金1.9亿元。二是对金融机构增量贷款及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壮大资本金规模,为298家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额累计达19亿元;利用“过桥资金”帮助24家中小企业办理了近3亿元的“借新还旧”贷款。三是实施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政策,带动金融资本大规模投入,帮助178家企业解决贷款10.22亿元。四是利用财政产业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成功引进4家创投企业和股权投资类企业在我市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达到10亿元。五是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税制改革,其中实施“营改增”政策,为企业减负6.3亿元。六是全力帮扶困难企业解困,在预算投入12,000万元解困资金的基础上,从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和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压减5%部分中安排53,546万元,用于帮扶市属44家困难企业解决职工安置、医疗费用报销、改革改制等问题。 (三)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安排“三农”方面资金360,992万元,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一是整合资金58,839万元,吸引社会投资26.3亿元,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一区六园”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和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投入144,676万元,支持水库河道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五小水利”工程,进行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1个,产业化经营项目50个,提高农业产出能力,实现粮食十一连丰。三是落实各项涉农补贴62,047万元,拉动农民投入7亿元,投入农业保险补贴4,270万元,为农业防灾救灾提供保险额17亿元;投入5,227万元,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开发式扶贫,受益低收入人口6.5万人。四是投入资金21,464万元,支持章丘刁镇、平阴孔村镇等6个镇“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投入35,366万元,实施农村道路养护、危桥改造和村村通工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拨付29,103万元,进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落实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经费。 (四)健全社会保障投入机制,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社会保障投入407,660万元,确保为民办十七件实事全部落实。一是支出157,427万元,落实各类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推行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70元/人月。二是支出9,418万元,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失业金支出范围,从失业金中支出11,500万元,对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贴。三是支出100,663万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开展新农合20类大病保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常性补助机制,将省市规划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支出27,559万元,完善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最低保障标准,为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支持儿童福利院建设。五是支出81,400万元,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实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政策,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支持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 (五)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社会事业发展更加繁荣 一是教育投入277,110万元,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全部免学费;中小学校安工程和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全面完工,启动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扶持平阴、商河基础教育发展,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文化体育传媒支出99,979万元,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向公众免费开放“五馆”,为全市49个民族村(社区)配备文化科技图书,促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广播电视和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京剧《项羽》等艺术精品创作,优秀作品获得“十艺节”文华奖项。三是计划生育支出9,413万元,落实各类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兑现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社会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四是人才引进和培养支出5,932万元,落实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引进“5150”创业人才。五是公共安全和维稳方面投入106,391万元,支持公检法部门办案及业务装备购置,保障社会管理、治安综合治理支出需要。拨付4,928万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六是筹集资金93,576万元,对供热、供水、公交等公益事业行业进行补助,连续六年每年为供热企业提供储煤借款2亿元,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七是拨付10,248万元,支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放心早餐工程,进行蔬菜粮油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平抑物价。 (六)支持“五城联创”,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增强 贯彻落实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多方筹集资金支持“五城联创”。一是累计投入资金80,000万元,保障“新三馆”场馆建设和设备配备。按照节俭办会的要求,“十艺节”举办经费在预算基础上大大节省。二是整合资金83,034万元,支持创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水系连通、南水北调、大明湖综合整治和护城河通航工程,进行河道截污整治,实现城区河道污水不直排;加大节水保泉投入力度,支持天下第一泉国家 (七)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全市完成一般性支出压缩5%的硬指标,压减经费3,546万元,69个政府职能部门公布“三公”经费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公共财政预算中民生和社会重点事业支出占总支出比重58.6%。盘活存量资金,利用国库沉淀资金增息2.1亿元,将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重新统筹安排支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充分发挥政府公物仓的调剂功能,实现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解决资产超标配置、重复配置等问题。改革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放开有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完善绩效预算制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关口前移,实行先评审后立项、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加强投融资债务监管,进行投融资债务投入产出平衡分析,完善四大集团绩效考核管理,规范集团投融资行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财政工作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财政在创新资金使用方式上力度更大,产业引导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使用,实施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政策,采用BT、BOT等方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有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二是财政支出管理力度更大,出台一系列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厉行节约的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严控结余结转资金,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度更大,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在公共租赁住房、科技研发、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上级资金106.8亿元。财政工作各项成绩的取得,是济南市委科学部署、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县(市)区、各部门改革创新、凝心聚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财政改革管理的任务仍然很重:一是如何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压缩一般开支,降低行政成本,过紧日子,需要加强研究。二是如何发挥财政职能的政策导向,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带动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需要大胆改革。三是如何理顺市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实现事权与财力匹配,也需要逐步完善。对此,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安排意见 2014年预算安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留有余地”原则,收入上,正税清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政府行政职能转变要求,合理测算安排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支出上,通过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运转、民生政策和市委确定的重大决策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管理上,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县财政管理体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透明度。 根据上述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参考中央、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为5,399,21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左右。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910,376万元,减上解省支出等1,042,247万元,全市可供安排支出的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5,267,339万元。市级收入1,163,427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补助、县区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889,476万元,减上解省支出、补助县区专项支出等695,081万元,市级可供安排支出的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2,357,822万元。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为3,820,99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962,959万元,减上解省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821,647万元,全市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955,842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457,21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601,863万元,减上解省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85,260万元,市级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573,819万元。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930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支出相应安排4,330万元,其中:2,700万元用于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本性支出;1,63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等费用性支出。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公共财政预算中专项资金以及其他统筹资金安排重点是: (一)支持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三农”方面安排375,955万元,其中:138,873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示范社和农业示范园区,促进农业多元化发展;42,6 00万元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粮食安全。72,547万元用于各项涉农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4,500万元用于农村扶贫,12,900万元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免收转移支付。32,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危桥改造,28,335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4,000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1,200万元用于推进城镇化发展。 (二)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实施福利救助。社会保障方面安排482,420万元。其中:22,057万元用于补助“三支一扶”和支持再就业、自主创业,对社会吸纳就业进行奖励。59,55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各项补贴,3,500万元用于居民养老服务,6,0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45,000万元用于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52,208万元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补助,支持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7,815万元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11,766万元用于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投入;34,000万元用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改革。19,004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助,7,466万元用于残疾人、孤儿、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体救助,100万元用于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经费。88,280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退伍军人安置和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91,195万元用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和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统筹补贴。10,000万元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支持困难县区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支持推进社会重点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教育方面安排266,830万元。其中:55,905万元用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协调发展;28,688万元用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和市属困难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助,保障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57,620万元用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和市直学校建设,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就餐、取暖、采光照明等办学条件,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化体育传媒方面安排88,075万元,其中:3,561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和五馆免费开放;2,690万元用于文化院团发展;3,313万元用于新三馆运行和省会大剧院运营补贴。51,110万元用于广播电视支出,14,41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发展。计划生育方面安排10,648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社会退休职工继续给予一次性补助等。103,000万元用于支持公检法司部门办公办案,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77万元用于支持民族村(社区)建设,1,468万元用于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支持搭建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志愿服务配套联动的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4,362万元用于药品食品安全经费。 (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和帮扶国有困难企业改制。筹措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41,100万元,其中:40,5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研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及创新型城市建设;17,0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信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7,4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发展和扩充信用担保资本金,加快小微初创企业发展;12,000万元用于支持园区建设;22,100万元用于鼓励外经贸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航空口岸发展;12,000万元用于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22,000万元用于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支持生产方式转变;8,100万元用于财源建设、扶持农业龙头项目,支持创业投资。从新增财力中安排专项资金30,000万元,支持高新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安排65,150万元用于支持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脱困,4,500万元用于推进“营改增”改革。 (五)支持实施“五城联创”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安排55,800万元用于节能减排,支持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燃煤锅炉“煤改气”企业改造和运行进行补贴,支持我市率先在全省试点“煤改气”,推进“黄标车”淘汰,确保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有效减轻雾霾。30,100万元进行城乡卫生及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渣土扬尘,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行动。筹集95,616万元用于供热、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公交等公用事业补助;对公交购置新车贷款进行贴息,打造“公交都市”。集中资金230,531万元用于市政道路建设维护,支持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56,300万元用于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绿化景观带、防护林带建设,进行荒山造林,加快森林城市建设。95,850万元用于水系连通工程、河道截污整治、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节水保泉,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60,166万元用于住房保障,其中,43,166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00万元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六)适当安排预备费和准备金。预备费和城市应急保障资金安排44,256万元(含高新区安排),偿债准备金安排50,000万元,用于不可预见急需支出、增强市级统筹调控能力和偿还政府到期债务。 三、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力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落实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积极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 (一)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着眼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对“营改增”税负增加企业进行补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取消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同时,严格税政管理,清理整顿越权减免税或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行为,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税费环境。 二是发挥财政产业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在继续整合资金的基础上,提高产业引导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比重,完善财政投资平台管理,设立创投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实施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政策,支持银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试点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缓解农业生产经营中普遍面临的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三是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以拓展增量为导向,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带动消费需求和扩大出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围绕支持44家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脱困,统筹推进企业解困振兴、改制退出和企业职工妥善安置;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覆盖面。 (二)合理聚财增收,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 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有理有据组织收入,不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收入,规范非税管理,多渠道开拓资金来源,不断增强地方财力。 一是严格依法治税,努力“以管促增”,并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趋势,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财源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完善我市财政指标考核体系和县区收入增长奖惩机制,发挥好各县(市)区财源建设和税收征收的积极性。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为追求财政收入增幅而增加非税收入任务,严格非税执收成本核定,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绩效,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力争税收比重再有新提高。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住中央和省发展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实施城镇化建设、支持防治大气污染等重点项目的契机,多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努力管好用好专项资金,行使好地方资金管理的自主权。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 进一步压缩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必保的重点项目支出。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手段融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 一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重点监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教育投入继续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扶持学前教育和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三是发挥市场化融资手段的作用,在城镇化建设、公租房、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探索以政策性投资公司、专业化担保公司等模式,通过BOT、BT、PPP、特许经营权等方式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一些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突出公共财政导向,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一是健全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试编社保基金预算;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投融资监管,合理确定投融资规模,做好城建债务投入产出分析,采取措施消化部分具体债务,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 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两年以上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坚决收回统筹使用,规范暂付款、暂存款和国库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用。对新增的必须支出,以调整存量为主,改变部门预算编制中基数加增长的模式。加快预算批复和资金拨付进度,落实支出进度目标责任制,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支出,减少支出预算追加,努力改变办事经费、办公经费预算约束不强的状况。 三是持续推进市与县(市)、市与区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健全市与县(市)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和种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困难县(市)区财政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中共济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稳中求进,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目标,进一步做好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