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3年1-11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一、1-11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418,511万元(省级收入下放口径,下同),比上年同期3,901,949万元增收516,562万元,增长13.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516,218万元,比上年同期3,059,518万元增收456,700万元,增长14.93%;非税收入902,293万元,比上年同期842,431万元增收59,862万元,增长7.11%。税收比重79.58 %,比上年同期78.41%提高1.17个百分点。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累计支出4,165,004万元,比上年同期3,720,114万元增支444,890万元,增长11.96%。其中:市本级支出1,702,920万元, 比上年同期1,407,906万元增长20.95%;县(市)区级2,462,084万元,比上年同期2,312,208万元增长6.48%。
省内十七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3.24%,较全省平均增幅(12%)高1.24个百分点,较全省十七市平均增幅(12.5%)高0.74个百分点,低于青岛市(16.8%)3.56个百分点,低于烟台市(15.5%)2.26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10位。
我市税收比重79.5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6.8%)2.77个百分点,高于17地市平均水平(78.2%)1.38个百分点。低于烟台市(79.8%)0.22个百分点,低于青岛市(82.4%)2.8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6位。
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收入总量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12位,比第11位的厦门(448.89亿元)少7.04亿元,比第13位的西安(441.66亿元)多0.19亿元,比第14位的长春(358.77亿元)多83.08亿元,比第15位的哈尔滨(352.28亿元)多89.57亿元。
我市收入增幅13.24%,列第8位,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增幅(14.26%)低1.02个百分点。我市税收比重79.58%,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税收比重(83.42%)低3.84个百分点,居第11位。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收入增幅有所回落
在同期高基数的影响下,1-11月份税收增速有所回落,增长14.93%,比1-10月份回落1.68个百分点,具体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37.12亿元,增长23.43%,增幅居主体四税之首。主要是受“营改增”因素推动较大,目前因此增加增值税4.43亿元,占该税增收额的62.81%,若剔除该因素影响,全市增值税增长8.71%。
营业税完成137.87亿元,增长16%,增收额19.02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41.64%,仍然居增收贡献第一名。但较前三季度相比,增幅低了3.4个百分点,税收增收额占比低了4.88个百分点。增速回落的主要影响因素来自房地产业,在去年后三个月商品房销售量连创当年新高的情况下,房地产业营业税大幅走高,当年11月份房地产业营业税单月增幅高达92.4%,今年前三季度的“落差”优势已不存在。受此影响,房地产业营业税完成44.68亿元,增长55.76%,增幅比前三季度回落5.28个百分点,拉动力明显趋弱。
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对比情况
由上图可见,去年房地产业营业税自10月份开始一路大幅上行,到12月份基数进一步加大,增收空间将进一步缩小。
金融业营业税完成35.17亿元,增长3.13%,增幅较前三季度有所提高,但仍处于低位运行,难以弥补房地产业营业税增速下滑带来的影响。此外,“营改增”政策对该税的直接影响也在逐步加大。
企业所得税完成51.14亿元,增长6.08%。主要增收因素:一是房地产业所得税行业整体带动,增长16.65%。二是金融业依靠跨地区分享,以及齐鲁银行和齐鲁证券本年实现盈利带动,所得税增长43.97%。主要减收因素:一是受化工、钢铁、汽车销售行业整体效益不理想影响,三行业所得税分别下降20.33%、81.07%和77.46%,合计减收仅0.6亿元。二是中国移动去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减少所得税1.49亿元,该因素一直影响至今,导致该行业所得税同比下降34.76%。
个人所得税完成16.07亿元,增长6.2%,增速较为稳定。该税种总量和增量的主要支撑是工资薪金所得,完成11.34亿元,增长12.88%。此外,产权转让所得增速较前三季度有所回落,但仍属高位运行,增收0.41亿元,增长73.89%,其中,房屋转让所得增收0.23亿元,增长98.6%。主要减收因素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减收0.53亿元,下降22.8%。
地方小税种中增幅较高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分别完成22.28亿元和23.57亿元,分别增长43.91%和22.3%,两税种合计增收11.09亿元,占税收增收额的四分之一。虽然去年四季度房产市场大幅升温,抬高了基数,但今年近三个月以来全市推出土地较多(分别成交34宗、23宗和19宗),对该两税种拉动作用较大。
(二)非税收入增收贡献较大
1-11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平稳运行,但由于上述房地产业税收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增收主要来源与前期发生变化,由税收收入转为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完成90.23亿元,增长7.11%,增幅比1-10月份提高4.45个百分点。主要是针对四季度收入形势严峻,税收增收难度陡增的实际,财政国库部门进一步加大国库现金管理力度,整合和盘活其他财政存量资金,促进了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11月份,因此增加财政收入约4亿元,为全市财政稳定增收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部分县(市)区财政支出进度较慢
1-10月份,全市支出416.5亿元,增长11.96%,比时间进度慢了4.34个百分点。分级次看,市本级支出进度较快,已经完成全年计划的101.19%,但县区级进度慢于时间进度11.89个百分点,11个县(市)区中5个慢于时间进度,其中,有2个慢了15个百分点以上,2个慢了30个百分点以上,大大影响了全市支出进度。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建设项目尚在准备阶段;二是乡镇、街道支出进度普遍偏慢;三是个别县(市)区从平衡收支角度出发,控制了资金拨付进度。从支出结构看,全市民生类支出保障较好: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合计支出187.47亿元,增长20.26%,比全市支出增幅高了8.3个百分点。
三、年底前重点关注的工作
12月份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时间紧、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抓好落实。
收入方面:今年经济运行的情况错综复杂,下行的压力非常大,有的县(市)区受骨干企业效益不理想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税收缺口;有的县区面临收入结构调整,也比较困难。对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全力以赴,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是要统筹全局收入。今年收入任务艰巨,更需要县(市)区算好大局账、长远账、体制账,统筹好辖区收入,落实好各自收入任务,在今年各级非税收入任务压力都很大的情况下,不能寄希望于其他县区超收帮忙。二是要主攻重点税收。实现全年收入任务,税收是关键。征管中,该挤的“水分”要尽量挤掉,确保依法征收,但实现的税收也必须及时足额入库,各县(市)区要和税务部门及时沟通、多沟通,有什么问题难点早发现、早解决。三是要提高收入质量。市局张利局长在年初便提出了提高收入质量的具体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改善收入结构,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支出方面:一要切实加强执行效率。目前几个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要抓紧抓好支出工作,一方面,要切实加快执行各环节效率,将该拨的钱拨出去;另一方面,要督促预算单位尽快将结余额度支出,确保拨出去的钱花出去。二要率先保障好各项民生支出、法定支出、社会重点事业支出任务的落实。有的县(市)区的个别重点支出增幅明显偏低,这影响的不单是一个地方的任务,也影响到了全市任务的完成。这些县(市)区务必要尽快落实好各项重点支出任务,确保相关增幅和占比达到标准以上。三要做好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现在各级财政都十分困难,要切实把不该花的钱节约下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开支,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
济南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