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3年1-10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南市2013年1-10月份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一、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101,936万元(省级收入下放口径,下同),比上年同期3,613,381万元增收488,555万元,增长13.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80,900万元,比上年同期2,813,609万元增收467,291万元,增长16.61%;非税收入821,036万元,比上年同期799,772万元增收21,264万元,增长2.66%。税收比重79.98 %,比上年同期77.87%提高2.11个百分点。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累计支出3,465,305万元,比上年同期3,128,434万元增支336,871万元,增长10.77%。其中:市本级支出1,266,743万元, 比上年同期1,148,867万元增长10.26%;县(市)区级2,198,562万元,比上年同期1,979,567万元增长11.06%

  省内十七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3.52%,较全省平均增幅(11.6%)高1.92个百分点,较全省十七市平均增幅(12.2%)高1.32个百分点,低于青岛市(17%3.48个百分点,低于烟台市(14.4%0.88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8位。

  我市税收比重79.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6.1%3.88个百分点,高于17地市平均水平(77.5%2.48个百分点。低于烟台市(80.1%0.12个百分点,低于青岛市(82.2%2.2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5位。

  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对比情况:我市收入总量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12位,比第11位的厦门(418.85亿元)少8.7亿元,比第13位的西安(402.9亿元)多7.3亿元,比第14位的长春(334.4亿元)多75.8亿元,比第15位的哈尔滨(326.7亿元)多83.5亿元。

  我市收入增幅13.52%,列第8位,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增幅(13.84%)低0.32个百分点。我市税收比重79.98%,比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平均税收比重(83.48%)低3.5个百分点,居第11位。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收入增幅持续稳定增长

  今年下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幅基本保持13%左右,其中,910两个月单月增幅分别为15.29%14.84,推动累计增幅微幅上涨。

 

  分税种看:

  增值税完成32.58亿元,增长24.27%,增幅高居主体四税之首。主要是受“营改增”等因素影响,该税种近两个月单月增幅在70%左右,进而大幅拉高了累计增幅。

  营业税完成128.72亿元,增长18.47%,增收额20.07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42.95%,仍然稳坐增收贡献第一名,但增幅有所回落。该税种的增收仍然主要依靠房地产业拉动:10月份,全市商品房成交突破9000套,环比增长近一成,“银十”比“金九”更胜一筹。从纳税情况看,1-10月份房地产业营业税同比增长51.73%,仍然保持高位运行,但增幅较1-9月份低了近10个百分点,主要是去年10月份力高国际、中铁国际、海尔绿城二期等新盘集中上市,房地产业营业税当月增长51%,大大抬高了基数。此外,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持续,营业税和增值税之间的此消彼长也将进一步显现。

  企业所得税完成50.4亿元,增长7.16%。受10月份单月增长19.95%带动,该税增幅比前9个月(4.34%)提高2.82个百分点。主要是齐鲁银行和齐鲁证券本年实现盈利,10月单月净增市级所得税3,780万元;此外,部分房地产企业该税10月份增收贡献较为突出,天鸿置业增收1,900万元,鑫苑置业增收1,600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4.93亿元,增长7.64%,增速较为稳定。其总量和增量的主要支撑仍是工资薪金所得,其次房产转让所得受房地产成交量较大影响,同比增长1.06倍,也起到了一定带动作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同比下降18.41%,是主要抵减因素。

  地方小税种中增幅较高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分别完成19.87亿元和21.23亿元,分别增长45.56%24.07%,两税种合计增收10.34亿元,占税收增收额的22.12%。主要是除今年商品房成交量较大之外,近期土地交易市场也较为火爆,全市继9月份集中成交34宗土地之后,10月份又成交23宗,成交面积约105万平米,成交金额76.17亿元。

  (二)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1-10月份,全市税收比重79.98%,同比提升2.11个百分点,环比提升1.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前提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着力调整收入结构,成效显著:11个县(市)区中有8个质量提升,其中,非税收入基数较大的市中区和章丘市税收比重分别为96.06%68.82%,同比分别提高6.17个百分点和10.83个百分点,对全市财政收入质量的整体提升促进较大。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切实规范了非税收入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受政策性因素影响,增幅同比下降33.32%

  (三)“营改增”影响财政增收

  推行“营改增”以来,全市改征增值税入库2.97亿元,占全省的21.68%,大大超过我市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10.54%),说明我市服务业发展相对较好的同时,也表明在此项改革中我市承担了更大的减收压力。减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带来的纳税人税负降低的直接减收;二是改革后,增加了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带来了纳税减收;三是由上述直接减收带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的连带减收。这些减收影响将随着改革的持续进一步显现。

  (四)财政支出进度平缓

  1-10月份,全市支出346.53亿元,增长10.77%,比时间进度慢了10个百分点,各县(市)区中有7个慢于时间进度,其中4个慢于进度15个百分点以上。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市)区从平衡收支角度出发,控制了资金拨付进度;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尚在准备阶段;三是乡镇、街道支出进度普遍偏慢;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一般性开支也减缓了财政支出增幅,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仅增长0.08%。此外,重点民生支出保障相对较好:教育支出57.85亿元,增长14.48%;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78.95亿元,增长18.64%,均高于全市支出平均水平。

  三、完成全年收支任务仍有较大压力

  10月份,在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克服同期基数大、改革任务重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在平稳增收的情况下呈现微幅上行,但全年收支任务仍然有较大压力:

  收入方面:去年11和12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单月增幅分别高达37.56%40.37%。主要是房地产业去年四季度出现“暖冬”,商品房成交量一再破新高,11月成交近8000套,12月份更是突破9000套,房地产相关税种大幅增长,甚至成倍增长。而房地产业税收是我市今年财政增收的主要支撑,1-10月份全市税收增量的54.57%来自于该行业(地域口径),而去年全年仅为32.5%。受房地产业税收带动,去年1112月份单月税收增幅达到41.69%51.54%12月当月税收比重高达85.14%。因此,年底前各项主要收入指标均面临较大压力。

  支出方面:1-10月份,我市支出进度全省排名比较靠后,这其中有个别县(市)区调整收入结构的因素,但除此之外,乡镇和街道支出进度偏慢也是不可忽视的方面。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加强督导,避免年底突击拨款的现象发生,同时及早理顺支出账务,防止基层单位年底结账时错报、拖报,确保年底各项工作有序完成。

  为确保全年收支任务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努力组织好收入。加强与各执收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全市支柱行业和重点税源随时调度分析,同时加强重大税源稽查和零散税源管控,加强监管,严肃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已经确定的专项资金要加快用款计划的审核批复,尽快拨付,同时,督促预算单位尽快将结余额度支出。对省下达转款要加大与省厅的沟通力度,了解省级资金安排进度。资金下达后,要抓紧分配,尽快细化并及时下达。对部门预算安排而项目计划尚未确定的项目资金要认真排查,尽快审定各项专项资金计划,确保资金支付。对确已立项的以前年度项目,要切实加快结转资金的执行力度,不允许出现再次结转的情况。三是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现在各级财政都十分困难,要切实把不该花的钱节约下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开支,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

  济南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