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比重”是如何提高的

发布日期:2006-08-30 08: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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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税改革促经济发展纪实
 
夏祖军
 
中国财经报
 
    编者按:从2004年起,济南市用三年左右时间,重点推进行政机构、政府资金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分配制度、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税体制、政府投融资体制、统计制度和城市管理制度等十项改革。两年多过去了,除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改革刚起步外,其他改革已全面推开,并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近日,记者慕名前往,重点采访了济南市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情况。


  说起两年前的那场财税改革,济南市市长鲍志强不无欣慰。“这是本届政府最早开始的一项改革,事关全市利益格局大调整,事关财权事权的统一,可谓牵一发动全身。现在看来,这项改革应该说是成功的,经受住了各方面的检验。”

  一个明显标志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程度的“三个比重”都得到了提高。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济南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6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0.65%,增幅为历年最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8%,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5.99%,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县区财政收入占全市收入的比重达到54.7%,继上年首次突破半壁江山后,又提高了3.3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继续保持了高增长态势,全市财政收入进度、增收额和增幅,又创了2000年以来的新高。

  解决交叉纳税现象

  “济南市2004年开始的财税体制改革,应该说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深化。”说起改革动因,鲍志强分析说,原有的财税体制是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划分财政收入级次,实行的是分级管理的体制。1994年时全市有1.2万个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占到85%,当时的财税体制与这种企业结构应该说是相吻合的,保证了各级政府的主体税源。但到2003年时,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及民营企业已占到70%以上,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逐渐打破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界限,再按过去的体制划分财政收入级次,势必导致各发展主体竞相拼抢税源,税收混级混库现象不断发生。

  事实上,正是由于税收级次的不清,致使争抢税源成了许多地方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你企业可以不动,只需在我处注册一个分公司或办事处之类的机构,账在办事处走,税交到我这里,我就给你多少优惠。”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碰到这样现成的好处谁不干?时任济南市财政局长的市长助理牟陆阳对此记忆犹新,“最多的时候交叉纳税的企业高达7000多户,同一企业在不同县(市)区的国税、地税分别管理。改革前的2003年,县区挤占市级收入约为2亿元。”

  对企业而言,虽然得到一些税收优惠,但面对频繁上门拉税的各路神仙,也有些不胜其烦。而且由于税基不清,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纳税成本。济南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孔凡亭对此感受颇深。“企业隶属市级,地税的市级收入纳税人划归历下分局征管。但企业所在地为历城区,国税在历城交纳。结果造成‘纳税跑两区,政策两头问’,光是纳税就得赔上一整天。”

    “更为主要的,企业合资合作、迁移、兼并等扩大规模和提高效益的举措,也受到了老体制、特别是地方行政力量的制约,无法实现生产要素市场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动。”鲍志强说,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仅是税收流失的问题,而且会阻碍生产力发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为彻底解决交叉纳税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济南市决定开展财税体制的深化改革。2004年2月26日,全市召开财税体制改革动员大会。之后,组织了10多个相关部门、集中90多名专业人员、各县(市)区又组织上千人,经过半年的调研、策划、论证,最终形成了新的制度框架,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声势浩大的改革

    本着保护既得利益、增量分成、增强市县宏观调控能力、给区县更大发挥空间的原则,济南市最终确定了“无论市属区属,税收由所在地征管,主体税种市区分享,保基数、分增量”的改革意见,旨在建立受益共享、风险共担、事权财权相协调、有利于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的利益分配格局。

    随即,济南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财税体制改革。仅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成立的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集中了相关部门的96位同志,他们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数据资料、税源界定和技术支持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基本涵盖了改革的各个方面。“那时候数百人夜以继日地工作,指挥小组所在的财政局大楼上,几乎每天晚上都灯火通明。”一位直接参加改革的人士回忆说。

    改革头绪之多、工作量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其中一项主要工作是对7000多户不在同一区域纳税的企业,要全部重新按企业所属行政区域和工商登记地点逐户核实,最终确定纳税地。”济南市地税局局长平晓峰介绍说,对税收级次界定涉及市县两级的纳税单位,有争议的企业,逐户列明,送交各县(市)区对照有关文件排查核实,对县(市)区认为属于本级的收入在提供翔实证据资料基础上,据实调整。对国、地税直属局撤销后形成的生产经营地址和纳税地址不在同一区域的200余家市级纳税单位,逐户审核,合理确定了其中184个单位、4.8亿元的税收归属问题。

    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追溯为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除18家税源波动大、需市重点扶持的大企业以及特殊行业的企业是市级财政的固定收入外,其余企业全部由各县(市)区税务部门征管,所纳税收分别按照2∶8和4∶6的比例,由市与县、区实现分享,财力向县、区倾斜,提高县区财政收入占全市收入的比重。

    改革效果如何,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最有发言权。孔凡亭对记者说,实行属地征管后,公司的两税都在历城上缴,既减少了两地缴税的麻烦,又便于企业及时了解税收管理和政策变动情况。同时,主体税种由市、区分享,调动了区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区、镇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大大增强了。过去多年未解决的雨季工业污水排放问题,在政府领导的直接出面协调下得到了解决。市里还把柏油马路修到了公司门口,极大缓解了企业供应旺季产品运出难的问题。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赵明纪也反映说,现在区政府及管理部门转变了工作方式,由过去只抓区属企业转向抓区域经济,主动上门为企业解决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他举例说,因一些法定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健全,企业8年多未拿到手的土地证,多次影响企业办理质押贷款。区领导了解情况后,亲自协调有关部门,使企业在短期内就补齐了手续,很快拿到了土地证,到银行办理了贷款,加快了生产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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